东湖评论:构建参保长效机制 持续守护全民健康公平

近期,湖北省正式公布实施《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湖北医保制度从“广覆盖”迈入“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此次《实施意见》以完善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政策为核心,不断优化医保服务,进一步增强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普惠性、公平性。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助力重构全民健康公平。

一直以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全民是人们的避风港,它能够化解疾病、促进健康,对此,全民参保很有必要。然而近年来,湖北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也略有下滑。总有人对医保产生疑惑,例如,“参保有什么用?”“不生病交医保不划算,等生病了再说”……对此,《实施意见》来了。湖北立足实际,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

《实施意见》打破户籍限制壁垒,用身份“认同感”点燃参保热情。湖北将落实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政策,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流动人口达3.76亿,其中跨省流动1.25亿人。湖北作为中部人口大省,坐拥百余所高等院校,吸引流动人口驻足的禀赋突出。放开参保户籍限制,是从根源上解决了外来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并且文件中明确说明鼓励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让外来就业人员在收获一份工作的同时,也能周全家庭,彻底解决了外来就业人员在照顾家庭方面的后顾之忧。既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也促进了公共服务均等化。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进一步挖潜医保基金社会价值,用可感可及的“获得感”成为促成全民参保的“新突破”。在此前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的基础上,这次《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共济地域,2025年湖北省将实现跨省个人账户共济。不断拓展个人账户资金使用场景的背后是医保部门为不断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的突破创新,从参保缴费到就诊使用,从亲情账户到医保钱包,医保部门以互助共济的理念在各环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以宜都市为例,截至目前,宜都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代缴支付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000余人次,代缴金额80万余元。今年前5个月,宜都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支出647万余元,以看得见的“真金白银”给人民群众减负,保障人民健康事业发展。

激励与约束并重,以公平普惠构建可持续的医保生态,用规则设计的“公平感”形成参保强大驱动力。此次《实施意见》最亮眼之一便是进一步明确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奖励额度。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此次湖北省进一步细化标准,将奖励额度确定为3000元,且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独立设置、分开计算,每次均提高3000元。按照政策规定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以宜昌市为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中,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封顶线为40万元,即奖励额度累计可提高至48万元。同时,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和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通过“利益绑定”和“成本约束”,进一步增强了参保稳定性和基金可持续性,同步促进社会公平,从而提升群众参保积极性。

从“病有所医”到“病有良医”,政策的突破创新关乎民生福祉的深刻变革。医保制度设计不仅要回应时代发展命题,更要时时刻刻将民众关切放在首位。“健康中国”的实践进程离不开医保、医疗、群众任意一方,只有当我们共同努力编织一张覆盖城乡、公平可及、安全有效的医疗保障网,才能托起一个更加温暖、更有韧性的健康湖北。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晓洁(湖北宜昌)

责编: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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