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了怎么补
如果发票丢失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
确保复印件上加盖了开票单位的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交给客户入账
将复印件交给客户,以便他们进行入账处理。
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
在财务登记本中详细记录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以及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和领取人等信息。
客户回签
获取客户的回签,确认发票复印件的使用。
报告税务机关并声明作废
在发现发票丢失的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
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到国税主管机关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如果涉及电子发票,需要办理电子发票的退回或作废手续。
重新填开发票
对于增值税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然后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
获取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保存资料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补办,并与当地税务机关保持沟通,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