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离婚怎么分
在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方式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处理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购买的公房,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该公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承租权的处理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以下原则处理:
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照顾无过错一方。
法院的判决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下的承租权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如果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或者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以及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等情况,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首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公产房的分割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并遵循法院的判决原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