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补办营业执照副本
补办营业执照副本的流程如下:
登报声明
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发布公告,声明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也可以选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营业执照遗失声明。
准备材料
填写《内资企业(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
提交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供未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如适用)。
提交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原件。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领取新营业执照
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建议:
在补办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办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格式正确。
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需要准备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