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户开门哪个部门管理

窗户开门的管理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未经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或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城管执法部门:

涉及楼顶私搭乱建、破坏外立面等违规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物业公司:

业主如有违规行为,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有责任制止违法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

涉及到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变动,需要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

消防部门:

如果窗户开门涉及到消防安全,也需要消防部门的审批。

纪检部门:

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请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咨询以获得准确的管理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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