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
套取国家资金的定性主要依据套取后的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来判断。以下是具体的定罪标准: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行为表现:主要表现为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客体: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数额要求: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
行为表现:以单位名义私分国有资产。
诈骗罪
使用人不符合条件:在申报国家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
行为表现: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
行贿罪
使用人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在申报过程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行为表现:情节严重,涉及行贿和伪造公文证件印章。
挪用公款罪
行为表现:套取国家资金后,在三个月内归还。
建议
在实际案件中,应当根据具体情节和证据,综合考虑套取国家资金后的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依法作出准确的定罪和量刑。同时,要注意区分不同罪名的界定,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