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安又重新调查
公安重新调查的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补充侦查: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主要情节没有查实、犯罪构成要件欠缺、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嫌疑,或者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收集证据的程序涉嫌违法等情况,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发现新证据:
在重新侦查过程中,可能发现了新的犯罪证据,或者以前未发现的犯罪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程序问题:
如果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违法或不完备,如严重侵犯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或者主要证据的搜集严重违法,导致证据证明能力存在缺陷难以采信,也需要进行重新调查。
时间因素:
有时候,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原因,公安机关可能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需要申请延期并进行补充侦查。
法院要求:
在审判阶段,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也会要求公安机关重新调查。
综上所述,公安重新调查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通过补充侦查、发现新证据、纠正程序问题等方式,以保障司法程序的正当性。